《泰州市人防工程建設管理辦法》(2018年)作為規范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和使用的重要地方性規章,其內容不僅聚焦于防空防災的防護功能,也與時俱進地強調了人防工程在和平時期的綜合利用,其中,服務于社會文化教育事業是其重要維度之一。本辦法通過一系列規定,引導和保障人防工程資源在文化教育服務領域發揮積極作用。
一、 明確“平戰結合”原則,為文化教育服務提供政策基礎
《辦法》總則中確立的“平戰結合”原則,是人防工程服務于文化教育事業的根本遵循。它要求人防工程在確保戰時防空效能的前提下,平時應積極開發利用,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民生。這為將部分符合條件的閑置或適宜的人防空間改造為社區文化活動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展廳、公益培訓場所等文化教育設施,提供了明確的政策依據和方向指引。
二、 規范綜合利用管理,保障文化教育服務的安全與規范
《辦法》對人防工程的平時使用和維護管理作出了詳細規定。當人防工程用于文化教育服務時,必須確保:
- 結構安全:使用不得影響人防工程的主體結構和戰時防護效能,所有改造和裝修活動需經過嚴格審批,符合安全技術標準。
- 設施完好:對用于文化教育服務的工程內部設備、消防設施、通風系統等,要求責任單位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保障活動人員安全。
- 管理有序:明確了使用單位的維護管理責任,要求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確保文化教育活動的有序開展,同時保持工程內部環境整潔,符合公共場所衛生與安全要求。
三、 突出國防與公共安全教育,豐富文化教育服務內涵
人防工程本身即是國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辦法》的實施,直接支持了將部分人防工程開辟為國防教育、人民防空知識普及和防災減災技能培訓的固定陣地。例如:
- 設立人防(國防)教育館,利用工程內部空間展示國防歷史、人防知識、現代空襲兵器模型等,面向中小學生和社會公眾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和安全教育。
- 作為應急疏散和防災演練的實踐場所,組織學校、社區開展模擬演練,提升公眾特別是青少年的公共安全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這類應用不僅充分發揮了人防工程的固有屬性,也極大地豐富了社會文化教育服務的內容與形式。
四、 鼓勵社會參與,拓展文化教育服務渠道
《辦法》體現了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人防工程開發利用的精神。在符合規劃和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通過租賃、合作等方式,利用人防工程開辦非營利性或普惠性的文化教育機構,如社區書屋、藝術工作室、科普角等。這有助于盤活存量資源,彌補部分地區公共文化教育設施不足的問題,使更多人能夠便捷地享受到公益文化教育服務。
五、 強化監督檢查,確保文化教育服務的公益性與可持續性
《辦法》規定了人防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職責。對于用于文化教育服務的人防工程,相關部門會定期對其使用性質、安全狀況、管理效能進行檢查。這確保了此類用途不偏離服務社會的公益導向,防止出現擅自改變用途、影響防護功能或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保障了人防工程文化教育服務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泰州市人防工程建設管理辦法》(2018年)通過確立原則、規范管理、引導內容、鼓勵參與和加強監管,構建了一個將人防工程資源有效整合進公共文化教育服務體系的制度框架。它不僅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法規,也是推動人防建設成果惠及于民,助力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和市民綜合素質的積極舉措。隨著辦法的深入實施,泰州市的人防工程將在筑牢地下防線的成為地面之上文化教育服務網絡中一道獨特而堅實的風景線。